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培养面向未来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。自2024年起,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续三年在我校设立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,以选拔卓越工程师计划优秀生源深入行业一线,提高工程教育影响力。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(以下简称“卓工学院”)与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学指委”)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度1929cc威尼斯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奖学金(以下简称“专项奖学金”)评选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2级1929cc威尼斯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全日制研究生、2022级校级联培基地专项全日制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金额
全校共评选60名,每人1万元人民币,1929cc威尼斯拟推荐名额1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;
3、在校期间成绩优异,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需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并成绩良好(GPA不低于3.3),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;
4、积极参加学术科技、社会活动及课外文体活动,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意识,在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;
5、认同产教融合培养卓越工程师模式,按照培养模式开展校企联培,遵守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,并获得所在联培单位的推荐;
6、主动承担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工程技术研发、项目任务攻关,参与新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研制等工程实践问题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效;
7、关注科技前沿发展,国际视野宽阔,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,对工程科技具有浓厚兴趣,立志在国家关键领域做出卓越贡献。
8、在入企实践期间,有突出工程实践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研究类论文、调研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、产品设计(作品创作)、方案设计等形式,鼓励结合工程前沿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。
评选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,可适度倾斜:
(1)联培实践地点在宁波的学生(在宁波联培时间不少于一年)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;
(2)在国家重大战略基础研究、产业发展等领域有优异表现或取得一定成果的学生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;
(3)参与宁波相关产学研项目、课题、社会实践的学生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:
四、材料提交
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(附件1)、材料汇总表(附件2)。电子版材料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sjtupharm@126.com,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办5-403。
1929cc威尼斯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