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事务
2024年度1929cc威尼斯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实践奖学金评选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2-16

   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培养面向未来的高层次创新人才2024年起,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续三年在我校设立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,以选拔卓越工程师计划优秀生源深入行业一线,提高工程教育影响力。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“卓工学院”与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指委”)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度1929cc威尼斯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奖学金(以下简称“专项奖学金”)评选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2022级1929cc威尼斯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全日制研究生、2022级校级联培基地专项全日制研究生

二、评选名额及金额

全校评选60名,每人1万元人民币1929cc威尼斯拟推荐名额1名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

2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

3、在校期间成绩优异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需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并成绩良好GPA不低于3.3),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;

4、积极参加学术科技、社会活动及课外文体活动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意识,在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

5、认同产教融合培养卓越工程师模式,按照培养模式开展校企联培,遵守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,获得所在联培单位的推荐

6、主动承担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工程技术研发、项目任务攻关,参与新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研制等工程实践问题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效

7、关注科技前沿发展,国际视野宽阔,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,对工程科技具有浓厚兴趣,立志在国家关键领域做出卓越贡献。

8、在入企实践期间,有突出工程实践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研究类论文、调研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、产品设计(作品创作)、方案设计等形式,鼓励结合工程前沿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。

 

评选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,可适度倾斜

1)联培实践地点在宁波的学生(在宁波联培时间不少于一年)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;

2)在国家重大战略基础研究、产业发展等领域有优异表现或取得一定成果的学生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;

3)参与宁波相关产学研项目、课题、社会实践的学生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

  1. 在校企联培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、企业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;
  2. 在校企联培过程中有过或者参与过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悖于公序良俗、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行为或活动;
  3. 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;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;
  4. 参评学年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
  5.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,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
  6.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
四、材料提交

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(附件1)、材料汇总表(附件2电子版材料于1220前发送至邮箱sjtupharm@126.com,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办5-403

附件1

附件2

 

1929cc威尼斯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412月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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